日前,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遏制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
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在为装修人办理入住或室内装饰装修登记手续时,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装修人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并加强现场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采取措施制止。
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装修活动管理。建立健全室内装饰装修报告机制,引导装修人在房屋装饰装修前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告登记;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与消防等单位的联系沟通、联动协作,做好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建立问题处置机制,装修人、装饰装修企业在实施装饰装修活动中发现房屋建筑有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裂缝、沉降或房屋建筑承重结构构件有严重或明显损坏痕迹和险情的,应立即停止装饰装修施工并第一时间报告。
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安全装修意识。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普及室内装饰装修安全基本知识,提高装修人房屋安全使用意识,增强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形成装修人依法施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巡查管理、有关部门抽查检查机制。
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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